各团支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各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鼓舞和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履行使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贡献青春,推动我校共青团事业科学发展,现决定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本次表彰项目如下: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五四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五四共青团干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五四特色(红旗)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
(一)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五四优秀共青团员”标准
1、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 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一年内无补考科目;
3、 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爱心支教、科学商店地铁志愿服务等活动;
4、 积极主动地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活动,起到先锋带头作用,并按时缴纳团费;
5、 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五四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准
1、 需满足上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团员标准的所有标准;
2、 主动参与学校团学工作,认真执行团的决议,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和组织能力,基层基础良好;
3、 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凝聚团员,引领团员,服务团员的作用。
(三)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五四特色团支部”标准
参评团支部必须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 提交过《2012年团支部“一团一品”申请表》和建设总结材料,并被校团委评选出的优秀的团支部;
2、 参加2012年“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获得立项的团支部;
3、 参加2012年“支部馨力量”活动的团支部;
4、 曾获每月组织生活评比优胜奖(含一、二、三等奖)的团支部;
5、 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做得特别优秀的团支部。
评选须知和要求:
(1) 各奖项候选人应有基层组织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推荐产生,每个支部推选2位候选人(团员数较多的支部也可3人);
(2) 各团支部请于2013年4月12日之前将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五四优秀团员(团干部)登记表(以下称“登记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3) “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水笔规范手写(另一份可复印)。
(4) 注:如发现条件不符,将取消其评优资格。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今后两年内一切团内评优资格。
联系人:
闫冰 联系方式:67791072(办公室)
刘莹 联系方式:15221485202(手机)
6165cc金沙总站分团委
2013年4月8日
下载: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