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2013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5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2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上海大学生创业活动计划“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事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新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此次申报项目范围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两个项目,不涉及“创新训练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本校正式注册,大学一年级至三年级的本科学生;
(2)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以3—5人为宜,包括申请人最多不超过5人。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学生组成创业团队,联合申报;
(3)参与项目申请的学生,要对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要自主实施和完成申报训练项目。
2、指导教师条件
(1)关心大学生创业,热心公益,不以营利为目的,志愿奉献时间、技能和经验,积极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业;
(2)有丰富的就业创业辅导经验或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对大学生创业问题有一定研究。
3、项目要求
(1)“创业训练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应基于具体的产品、服务,着眼于特定的市场、竞争、营销、运作、管理、财务等策略,描述团队的创业机会,阐述可能得到和利用的资源;应当主要包括的内容包括执行总结、产品/服务描述、产业可行性分析、市场可行性分析、团队与组织规划、公司经营战略、财务分析与融资计划、风险评估与关键问题等,要求队员有较高的创业热情和积极性。
(2)“创业实践项目”应由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创业训练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新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包括注册企业,实际运营等内容。
(3)项目方案要先进、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时间以一年为宜,不超过两年,且必须在申请人毕业前完成结题。
4、项目数量和经费资助
(1)在综合考虑各学院上一年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开展情况结合学院创业工作现状的基础上,下达2013年度项目各学院建议申请项目数(对优秀项目较多的学院,可酌情在学院间调整数额)。金沙总站官网预计可推荐上报5项。
(2)每个项目原则上资助1万左右,视申报项目具体情况适当增减单个项目资助经费。
三、立项申请程序
(1)学生立项申请时间为:2013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7日。
(2)项目选题具体步骤为:提出选题—寻找组员—确定导师—确定选题与实施方案—填写立项申请表。
(3)金沙总站官网申请学生必须在2013年10月27日16:30前将填写完全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交教学楼C109,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和《大学生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活动项目汇总表》填写完整后(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序)发至刘老师邮箱jingjunliu800@163.com,注明:姓名-上海大学生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提交的申请书需有学院专家组和学院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及签名。如不方便找专家组,可将材料先提交到C109,学院统一来作,指导教师部分需提前填写完整,一式三份。
详情及申请表格见附件。
附件下载:关于申报2013年上海大学生创业训练及创新实践计划项目的通知.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0月23日